您好,欢迎来到兰山冰泉,甘肃凯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网站!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兰山冰泉服务热线:

0931-2323999

栏目导航
联系我们
电话:0931-2323999
传真:0931-2323999
邮箱:wkr@gskqsp.com
地址:兰州市榆中县连搭乡麻家寺村488号
当前位置:兰山冰泉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
甘肃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浏览: 发布日期:2019-03-02

  根据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环监〔2018〕25号)和《关于做好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相关信息报送和公开工作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0号)要求,现将我省2019年1月份地表型饮用水水源地存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

  附表:2019年1月甘肃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2019年1月甘肃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展情况统计表  

日期:2019-02-26 15:03 来源: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 55 视力保护色:

序号

省份

所在地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级别(地级/县级)

保护区类型(一级、二级)

问题

类型

问题具体情况

具体整治措施

计划完成

整治时间

数据来源

整治进展情况

是否完成整治

整治进度(%)

1

甘肃

兰州市

兰州市城市集中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

地市级

二级

工业企业

二级保护区陆域边界西新线道路及兰新线铁路南侧西固区柳泉镇西坪村小西坪高坪区域存在排放污染物的工业企业

 

 

自查

对西固区柳泉镇西坪村小西坪区域12家企业采取断电、断水措施,责令其立即停产。小西坪地区存在尚未关停取缔的非涉水小散乱工业企业及作坊,兰州市政府正在按照水源地管理有关要求,对该区域进行综合整治。

100

2

甘肃

兰州市

兰州市城市集中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

地市级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柴家台村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未集中收集处理。

配套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2018年12月底

自查

一是9月9日督查组提出的剩余28户未接通污水管线的问题,目前已全部接通,全面整改完成。二是针对回用水去向的问题,已采取应急措施,将排水口阀门关闭,当污水收集水箱达到一定容量时,用污水车及时拉运排放至水源地保护区外,做到了“定期、定车、定人”,不存在回用水在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放的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于2018年10月25日新建一座回用水收集池,定期、定车、定人拉运排放至水源地保护区外。回用水收集池在2018年10月31日前建成使用。

100

3

甘肃

兰州市

兰州市城市集中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

地市级

二级

工业企业

二级保护区内存在荒废淘汰工业企业

 

 

自查

该单位名为华润石化有限公司,1996年停产至今,企业已断水断电,无法联系负责人,厂区内有闲置设备及空桶,未发现危险废弃物。厂区内露天堆放的空油桶已经按照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妥善处置

100

4

甘肃

兰州市

兰州市城市集中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

地市级

二级

交通穿越

兰州市北滨河路西延段柴家峡跨河大桥、兰州市南绕城公路柴家峡大桥、西新线交通穿越二级保护区。

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完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2018年12月底

自查

一是西新线已设立完成水源地保护警示标志牌,并建成导流槽和应急池。二是督促北滨河路西延段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按照水源地保护区相关规定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要求,设立水源地保护警示标志牌,并建成导流槽和应急池。三是南绕城高速公路按照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要求已建成导流槽和应急池,督促施工方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按照水源地保护区相关规定,设立完成水源地保护警示标志牌。

100

5

甘肃

兰州市

兰州市城市集中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

地市级

二级

工业企业

甘肃柴家峡水电有限公司在二级保护区内。

加强企业管理,集中收集处置污染物,确保水源地安全。

 2018年12月底

自查

该公司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拉运至西固西柳沟垃圾压缩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进入900方调节池中用于厂区绿化和厂区抑尘,危废交由白银科隆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已建立生活污水产生、处理及使用台账。

100

6

甘肃

兰州市

兰州市城市集中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水源保护区

地市级

二级

工业企业

二级保护区内北滨河路西延段柴家台村东临时搅拌站现场作业

 

 

自查

已对临时拌合站单位立案处罚,已拆除临时拌和合站,已恢复原状

100

7

甘肃

金昌市

金川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

地市级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居民住宅103户、412人。

加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2018年12月底

自查

1、结合全域无垃圾整治活动对水源地附近的垃圾进行清理打扫;2、通知农户不得将牲畜粪便及废弃物堆放在水源地保护区附近,同时鼓励农户将牲畜粪便用于发酵农家肥;3、安排人员不定期对保护区内环境卫生进行巡查,同时宣传环境保护政策;4、督促农户将生活污水喂养牲畜及浇灌自家菜地;5、通知农户不得在水源地附近放养牲畜。6、沿水源保护区村社醒目处设置了明显的宣传牌、警示牌和墙体标语。7、持续开展全域无垃圾环境整治,各乡镇、村社已建立定期保洁机制,保护区内5乡镇集镇区已分别建成污水处站5座,10月底再配置垃圾斗83个,电动保洁车33辆,正规垃圾堆放点12座,届时,垃圾收运设备将优先配置到3个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有关乡镇村社,确保水源地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置。

100

8

甘肃

金昌市

金川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

地市级

二级

其他问题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过大。

结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保专项行动,按照新修订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对保护区范围进行合理调整。

 2018年12月底

自查

已委托兰州大学编制了《金昌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2018年9月市水办已向全市各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征求金昌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修改意见的函》(金水污防领办发〔2018〕21号),征求各相关部门和乡镇的意见。2018年9月30日,市环保局召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召开金昌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技术报告审核会,对调整报告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建议,编制单位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市环保局提请市政府进行审议,10月19日已经八届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上报省政府批准实施。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了专家评审,编制单位按照评审要求进行了修改完善。11月14日省政府对我市水源地区划调整技术报告进行了批复。

100

9

甘肃

金昌市

金川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

地市级

二级

交通穿越

3条道路(永河路、圣容路、永头路)穿越二级保护区,其中:永河路穿越二级保护区路段约10公里,圣容路穿越二级保护区路段约5.5公里,永头路穿越二级保护区约20公里。

设置限行门架、警示牌、公示牌。

已完成

自查

已于2017年9月30日设置限行门架、警示牌、公示牌。

100

10

甘肃

金昌市

金川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

地市级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4家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户。

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不得擅自扩大畜禽养殖规模。

 2018年12月底

自查

1.与养殖户签订畜禽养殖场(户)环境保护协议;2.制定了畜禽养殖场(户)管理制度;3.修建围栏300米;4在养殖场附近放置移动式垃圾斗;5.组织人员对环境卫生进行打扫清理,同时通知养殖户定期对养殖场所及周边地区打扫清理。

100

11

甘肃

金昌市

金川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

地市级

一级

交通穿越

一级保护区存在1条道路(永河路),该道路穿越一级保护区路段约4公里。

设置封闭门进行限行管理。

已完成

自查

已于2017年9月30日设置封闭门进行限行管理。

100

12

甘肃

金昌市

金川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

地市级

二级

工业企业

二级保护区内有2家砖瓦厂。

限期停产关闭。

 2018年12月底

自查

2018年6月29日,县工信局向两家砖厂下达了关停通知书,两家砖厂正式停产关闭。2018年9月18日-19日,县工信局组织相关部门和甘肃镍华律师事务,对两家砖厂的资产进行了清点评估,待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后,对两家砖厂进行拆迁。

100

13

甘肃

金昌市

金川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

地市级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耕地约1615亩,存在施肥、施农药等现象。

加强管理,逐步优化种植结构,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禁止新增耕地。

 2018年12月底

自查

(一)县政府制定印发了《永昌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二)县农牧局制定印发了《永昌县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农药、化肥等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整治措施的通知》、积极加大化肥、农药减量、禁用及有机肥使用宣传力度;县农技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加大有毒及高残留农药检查力度,同时积极推广应用生物制剂和有机肥料;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加大配方肥施用推广力度;加大了对农药及化肥销售网点检查力度,督促各农药及化肥销售网点建立了销售台账;对保护区农田产生的废旧农膜采取以旧换新奖补政策并及时清理。(三)城关镇定期对保护区内的农作物进行有毒及高残留农药检查、不定期到保护区内进行巡查、建立了化肥及农药使用管理台账、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土壤进行监测(每年监测2次)。

100

14

甘肃

金昌市

金川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

地市级

一级

其他问题

一级保护区内有40平方米的机井管理房1处。

关闭机井并拆除附属设施。

 2018年12月底

自查

已于2018年5月9日拆除完毕

100

15

甘肃

金昌市

金川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

地市级

一级

农业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内有耕地约55亩,存在施肥、施农药等现象。

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禁止新增耕地。

 2018年12月底

自查

(一)县政府制定印发了《永昌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二)县农牧局制定印发了《永昌县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农药、化肥等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整治措施的通知》、积极加大化肥、农药减量、禁用及有机肥使用宣传力度、县农技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加大有毒及高残留农药检查力度,未检测到使用农药农残超标,同时积极推广应用生物制剂和有机肥料、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加大配方肥施用推广力度、加大了对农药及化肥销售网点检查力度,督促各农药及化肥销售网点建立了销售台账、对保护区农田产生的废旧农膜采取以旧换新奖补政策和清理;(三)城关镇定期对保护区内的农作物进行有毒及高残留农药检查、不定期进行巡查、建立了化肥及农药使用管理台账、对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土壤进行监测(每年监测2次)。

100

16

甘肃

白银市

白银市动力公司水源地

地市级

一级

农业面源污染

黄河北岸河道两侧纵深50米范围内有耕地66亩,私人散养点两处,一处为水川水厂一泵站旁张庄村二社村民饲养羊5只,另一处为青城桥北岸桥头村民饲养羊12只。

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2018年12月底

自查

两户养殖户已搬迁,给农户宣传种植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相关知。

100

17

甘肃

白银市

白银市动力公司水源地

地市级

一级

生活面源污染

黄河北岸河道两侧纵深50米范围内有21户居民、71人,河道两岸有少量生活、建筑垃圾。

加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2018年12月底

自查

已对青城桥下建筑垃圾进行拆除、生活垃圾进行清理,严禁农户将生活污水外排,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

100

18

甘肃

白银市

白银市动力公司水源地

地市级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住户4965户、14828人。

加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2018年12月底

自查

一、定期开展村内环境卫生巡查,与居民签订垃圾不乱扔,污水不乱排承诺书;二、增加了设施配置,对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定期送往垃圾发电厂处理;三、对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后用于自家果园、花园灌溉粪便全部还田,实在资源利用化,没有排入外环境。

100

19

甘肃

白银市

白银市动力公司水源地

地市级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保护区内有耕地15442.3亩、散养畜禽养殖户27户,养羊总数1300只,养猪户71户,总数1623头。

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2018年12月底

自查

一、制定控制使用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措施方案;二、与农户签订严格控制化肥农药使用的承诺书,与养殖户签订对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减少养殖量的承诺书;三、农牧、环保等部门定期进行宣传,四、乡镇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

100

20

甘肃

白银市

白银市动力公司水源地

地市级

一级

旅游餐饮

黄河南岸一级保护区内建有黄河风情农家乐。

关停取缔。

 2018年12月底

自查

已取缔黄河风情农家乐。

100

21

甘肃

白银市

白银市动力公司水源地

地市级

二级

旅游餐饮

二级保护区内的顾家善村建有农家乐9家(花村旅游有限公司一至九分店),未配套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加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2018年12月底

自查

9户农家乐已全部停业关闭。

100

22

甘肃

白银市

白银市动力公司水源地

地市级

二级

其他问题

水源保护区部分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不全、不规范。

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完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

 2018年12月底

自查

动力公司在二级保护区上下游边界及河道两侧设置界标10个;二级保护区边界设置地界桩42个;在黄河南岸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青城村境内设置宣传牌3个

100

23

甘肃

白银市

白银市动力公司水源地

地市级

一级

交通穿越

取水口上游300米处的青城桥穿越一级保护区。

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完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2018年12月底

自查

已设立警示标志和监控设施,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南侧和北侧已建设了应急池并安装了导流槽。

100

24

甘肃

白银市

白银市动力公司水源地

地市级

一级

其他问题

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不全,界标界桩设置不规范,有400米边界未隔离。

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完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

 2018年12月底

自查

该问题至6月底整治已完成,但今年暴雨导致黄河水位暴涨,将部分隔离围栏和标识标志冲毁。目前已恢复。

100

25

甘肃

白银市

白银市动力公司水源地

地市级

二级

交通穿越

1992年建成黄河公桥1座,该桥位于水川镇关家沟境内,穿越二级保护区。

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完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2018年12月底

自查

该桥属1992年大峡电站建站时建设的专用通道,目前仅用于两岸村民日常通行,已在桥两侧设置了限宽设施、保护区标志和交通警示标志。

100

26

甘肃

白银市

武川水库

地市级

一级

其他问题

水源保护区部分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不全。

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完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

 2018年12月底

自查

在一级保护区边界处(即武川水库库区正常水位线(高程1929.9m)以上200m范围)设置隔离围栏9867m,其中半Y型圆管立柱6249m,钢刺绳围栏3618;在一级保护区边界分界线处设置界标6个。

100

27

甘肃

白银市

武川水库

地市级

二级

其他问题

水源保护区部分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不全。

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完善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

 2018年12月底

自查

已完成,在二级保护区边界设置地界桩52个。在二级保护区边界分界线处设置界标6个。

100

28

甘肃

白银市

武川水库

地市级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距离二级保护区进水口暗渠围栏北侧90米左右有1处私人养殖户,养羊150只。

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2018年12月底

自查

目前,养殖户将羊全部出售,不再进行养殖。

100

29

甘肃

武威市

杂木河渠首

地市级

一级

工业企业

一级保护区内建有小型水电站1座,职工25人。

拟调整水源地取水口,重新划分水源保护区范围。在完成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前,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水源水质安全。

 2018年12月底

自查

2018年11月15日,甘肃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调整金昌市和武威市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甘政函〔2018〕168号)。目前,已按批复要求,规范设置了保护隔离防护、界标、和警示标志等设施。已完成杂木河渠首水源地取水口整治工程,取水口上移420米,重新调整后,一级保护区再无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

100

30

甘肃

武威市

杂木河渠首

地市级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耕地2050亩,散养牲畜1300余头,农户118户。

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2018年12月底

自查

实施了凉州区古城镇上河村移民搬迁工程,将45户村民(179人)搬迁,解决了农户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问题;制定了《凉州区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整治工作方案》、《凉州区2018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和《凉州区2018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凉州区古城镇政府引导发动群众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彻底解除了化肥农药残留物对水体的污染;凉州区古城镇政府严格落实市政府“五禁”规定,彻底消除了野外放牧行为。

100

31

甘肃

武威市

西营河渠首

地市级

二级

交通穿越

武九公路(凉州城区至九条岭段)穿越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完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2018年12月底

自查

6月5日凉州区组织交通、环保等部门进行了现场查勘,就武九公路道路防护工程建设确定了建设内容。现西营河渠首道路防护工程项目已完工,已建成导流槽470米,应急池5座,波形防护栏194米。 凉州区交通局已制定《凉州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穿越水源地保护区应急预案》,确保了凉州区危化品车辆安全通过西营河渠首水源地。

100

32

甘肃

武威市

西营河渠首

地市级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西营镇二沟村五组、六组耕地146亩。

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

 2018年12月底

自查

已制定《凉州区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整治工作方案》,凉州区按《方案》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

100

33

甘肃

武威市

西营河渠首

地市级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保护区内有西营镇二沟村三组、四组、五组、六组居民点4处、人口577人,有垃圾集中处理点,无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点。

加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2018年12月底

自查

已制定《凉州区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整治工作方案》,凉州区按《方案》加强居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

100

34

甘肃

庆阳市

庆阳市西峰区巴家咀水库水源地

地市级

一级

农业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有耕地6277.57亩,其中3626.29亩已于2017年12月底前全部退耕。

制定出台居民搬迁和耕地退出方案,引导保护区内居民和耕地逐步退出。

 2018年12月底

自查

庆阳市农牧局制定印发了《关于2018年进一步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关于印发2018年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并结合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持续加强水源地内耕地管控,严格限制化肥使用量,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及杀虫剂。市政府于2017年6月制定出台居民搬迁和耕地退出方案,一级保护区耕地退出工作目前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

100

35

甘肃

庆阳市

庆阳市西峰区巴家咀水库水源地

地市级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存在居民,生活污水未集中收集,生活垃圾定点堆放,定期拉运,通过简易填埋方式处置。

加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2018年12月底

自查

结合“全域无垃圾行动”,建立健全村庄卫生保洁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确保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洁。

100

36

甘肃

庆阳市

庆阳市西峰区巴家咀水库水源地

地市级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耕地17003亩。

加强管理,逐步优化种植结构,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禁止新增耕地。

 2018年12月底

自查

加强日常管理,引导农户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

100

37

甘肃

庆阳市

庆阳市西峰区巴家咀水库水源地

地市级

二级

其他问题

二级保护区内建有学校2所(1所13人,1所40人)。

加强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

 2018年12月底

自查

2所学校分别为西峰区后官寨镇孔塬小学和苟家渠小学,学校均无学生食堂,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学校旱厕处置,校外设置有移动式垃圾仓,定期转运至乡镇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置。

100

38

甘肃

庆阳市

庆阳市西峰区巴家咀水库水源地

地市级

二级

交通穿越

西峰区彭原镇义门村至镇原县新集乡王寨村乡村道路、王寨至黑河桥三级公路穿越二级保护区。已于2017年完成道路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建设。

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完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2018年12月底

自查

已于2017年完成道路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建设,2018年初完成道路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设置。

100

39

甘肃

庆阳市

巴家咀水库

地市级

二级

交通穿越

在一级保护区水库大坝下500米处,存在省级(S318)道路穿越,起始库区大门至西峰区方向,道路有护栏,未建设应急池,标识牌,长度3公里。

沿途设有防撞护栏,有出入水源地地标示牌。有雨水导流槽。

2018-12-30

卫星遥感数据推送

已建设完成3个事故应急池,完成18个标志牌,其中单柱式标志牌14个,双柱式标志牌2个,单悬臂式标志牌2个。

100

40

甘肃

庆阳市

庆阳市西峰区巴家咀水库水源地

地市级

一级

生活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存在居民498户、1994人,无集中生活污水排放,生活垃圾采取定点堆放、定期拉运、简易填埋方式处理。

制定出台居民搬迁和耕地退出方案,引导保护区内居民和耕地逐步退出。

 2018年12月底

自查

一级保护区内居民居住分散,无集中生活污水排放口,产生的生活污水均通过泼洒等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并定期拉运至乡镇垃圾填埋场处置。市政府于2017年6月制定出台居民搬迁和耕地退出方案,市政府于2017年6月制定出台了居民搬迁和耕地退出方案,一级保护区内居民搬迁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

100

41

甘肃

庆阳市

庆阳市西峰区南小河沟调蓄水库

地市级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垃圾集中堆存点3处。

清除垃圾集中堆存点。

 2018年12月底

自查

已完成3处垃圾集中堆存点垃圾清理工作。

100

42

甘肃

庆阳市

庆阳市西峰区南小河沟调蓄水库

地市级

二级

其他问题

二级保护区有自来水厂浓盐水排放口1处。

制定整改方案,在整治措施落实前,合理调节自来水厂尾水排放时段及水库蓄水时间,确保群众生活用水不受影响。

 2018年12月底

自查

通过建设五台山调蓄水库替代南小河沟调蓄水库备用水源地,现已完成五台山水库坝体工程,计划明年注水投运。五台山调蓄水库水源保护区已经省政府批复,并撤销南小河沟调蓄水库水源保护区。

100

43

甘肃

庆阳市

庆阳市西峰区南小河沟调蓄水库

地市级

二级

其他问题

二级保护区有采油井场1处。

督促油田单位制定油井封堵退出方案,按计划实施封堵退出。

 2018年12月底

自查

长庆油田公司第二采油厂已完成西35-037井场西35-037井、西36-037井、西35-038井、西36-036井封堵工作,封堵任务已全面完成。

100

44

甘肃

临夏回族自治州

临夏市槐树关水源地

地市级

一级、二级

划定保护区不合规

1.水源地保护区省级批复是河流型,实际是小型湖库型。2.水源地位置和上报生态环保部一级,二级水源地保护区位置不符.

 

2018-11-30

其他途径

已完成整改

100

45

甘肃

临夏回族自治州

引黄济临

地市级

一级

其他问题

水源地已投入试运行,未批复未划定保护区

 

2018-11-30

其他途径

已完成整改

100

46

甘肃

兰州市

窑街水源地

县级

一级、二级

交通穿越


海岗公路(省道)穿越一、二级保护区。
 

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完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2019-12-31

自查

已建成15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应急池8个,建设大通河2号桥桥面经流收集系统,硬化水源地保护区内路基边坡6356米,修建排水沟1255米,设置墙式防撞护栏2112米,设置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4个,目前完成整改。

100

47

甘肃

兰州市

海石湾水源地

县级

一级

交通穿越

青海省境内的国道109线穿越一级保护区。

该水源保护区部分区域位于青海省境内,进一步加强与青海省的沟通协调,对接确定有关整改措施。

2019-12-31

自查

由于1989年11月由青海省建成通车,根据省政府《关于红古区和青海省民和县行政区域界线走向的通知》(甘政函[2001]45号)精神,桥东西两头都为青海青土地,并且东面为青海省“飞地”,桥梁及桥西公路养护由青海省海东公路总段负责,桥东岸公路由兰州市公路管理局负责保养,受地理条件限制和跨区域问题,整改难度较大。5月25日,甘青两省交通部门召开协调会议,由兰州市交通委制定整改方案,7月19日开工建设应急池,隔离栅,8月19日完成建设。

100

48

甘肃

兰州市

海石湾水源地

县级

一级

其他问题

由青海省管理的享堂峽二级水电站建于水源地划分前,水源地划分后,该水电站位于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

该水源保护区部分区划位于青海省境内,进一步加强与青海省的沟通协调,对接确定有关整改措施。

2019-12-31

自查

享堂峡二级水电站由青海省海东地区环境保护局审批《关于民和享堂二级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青东环[2009]47号),于2008年9月建成投运。该电站建于水源地划分前。水源地划分后,该水电站位于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共有职工21人,正常上班5人,生活垃圾由民和县环卫局定时拉运,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行灌溉。危险废物废机油与青海省美油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进行处置。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源一策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于2018年3月21日经过专家评审,专家结论:加强监管。

100

49

甘肃

兰州市

自来水公司水库水源

县级

二级

工业企业

2007年建成的甘肃盛德利饮料灌装厂位于二级保护区内,2014年实施易地搬迁,目前加工生产设备已拆除。

拆除其他设施。
 

2019-12-31

自查

目前已拆除该厂年产5000万听易拉罐饮料灌装线和年产1亿易拉罐生产线的全部设备,和6蒸吨生产锅炉及供暖配套设备等附属设施,同时对办公区域进行了撤离清场。

100

50

甘肃

兰州市

自来水公司水库水源

县级

二级

工业企业

2004年建成的兰州伟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二级保护区内,该企业2017年8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

关停该企业并拆除企业生产设备。
 

2019-12-31

自查

目前该公司已关停,停止水和电力供应。年产40吨乳酸链球菌素、纳他霉素等系列食品防腐剂生产项目已全部下线,拆除了蒸汽导热系统、种子培育室、化验室主要生产实验设备。计划在3月份前完成锅炉设备拆除并清理场地。

80

51

甘肃

兰州市

自来水公司水库水源

县级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石洞镇庄子坪30户150人,使用旱厕,垃圾有环卫车收集。

保护区内城镇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引到保护区外处理排放,保护区内城镇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

2019-12-31

自查

环卫部门每天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拉运至保护区外垃圾填埋厂无害化处理,对农户旱厕废弃物及时清理用作农家肥处理。已完成石洞镇东湾村、庄子坪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在该区域配套放置规格1吨的垃圾箱,共计50个,垃圾桶70个;配备保洁工具一批;环境整治宣传栏1块;配备电动保洁车6辆,勾臂式垃圾车2辆,三马子垃圾收集车2辆,挂桶式垃圾车1辆。

100

52

甘肃

白银市

虎头咀水源地

县级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存在耕地约11065亩。

加强管理,逐步优化种植结构,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禁止新增耕地。

2019-12-31

自查

靖远县人民政府正在整治中。
注 备注县级、

30

53

甘肃

白银市

虎头咀水源地

县级

二级

其他问题

二级保护区内存在非规模化养猪场一处,位于上游岸边1700米处,年出栏100头。但距离河岸边较近(20米内),存在隐患(靖远饮水思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坐标:36°42′1″,104°42′23″。

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2019-12-31

自查

粪便暂存场所未设置“三防”措施。

40

54

甘肃

白银市

虎头咀水源地

县级

二级

其他问题

二级保护区月河社有1个养猪场,建于2002年,为分散式畜禽养殖场,年出栏400头,未搬迁,紧靠平川区给排水公司水厂排水渠,存在隐患。坐标:36°42′55″,104°42′27″。

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2019-12-31

自查

2018年9月18日开始拆除,9月22日完成建筑物拆除、垃圾清理和场地平整,10月23日通过区级验收。

100

55

甘肃

白银市

虎头咀水源地

县级

二级

旅游餐饮

二级保护区内有靖远众康农家乐。

关停取缔。

2019-12-31

自查

农家乐暂未营业,厕所未拆除。

30

56

甘肃

白银市

虎头咀水源地

县级

一级

旅游餐饮

一级保护区内有平川区牙沟水村银河明珠餐厅,目前该餐厅停业。

关停取缔。

2019-12-31

自查

按照整治措施要求完成拆除工作,并清理场地,8月21日通过区级相关部门联合验收

100

57

甘肃

白银市

虎头咀水源地

县级

二级

工业企业

二级保护区内有2处采砂场。

关闭采砂场。

2019-12-31

自查

虎头咀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黄河南岸中二砂场已完成搬迁,遗留砂石已清理完毕;黄河北岸红柳黄河石料厂,于2018年12月10日完成设备搬离和场地平整工作。靖远县人民政府正在准备资料上报销号。

100

58

甘肃

白银市

虎头咀水源地

县级

一级

其他问题

一级保护区内存在宗教祭祀点,西北五省万佛殿紫霞宫筹备办事处位于取水口上游650米处,由当地村民建设,于2017年4月开工建设,建有房屋6间,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

拆除。

2019-12-31

自查

已按照整治措施要求完成拆除工作,并清理场地。8月21日通过区级相关部门联合验收

100

59

甘肃

白银市

虎头咀水源地

县级

一级

农业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内有耕地,平川区境内约200亩,靖远县境内约300亩,合计约500亩。

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

2019-12-31

自查

平川区人民政府已按照整治要求完成整治工作,靖远县人民政府正在整治中。

60

60

甘肃

白银市

虎头咀水源地

县级

一级

码头

一级保护区内有地方海事局月河港船舶法定检验起泊站,目前未启用。

关停起泊站,拆除现有建筑物。

2019-12-31

自查

已于2018年7月26日前按照整治措施要求完成拆除工作,清理场地,并通过区级相关部门联合验收

100

61

甘肃

白银市

虎头咀水源地

县级

一级

其他问题

一级保护区内有200亩鱼塘。

关闭

2019-12-31

自查

正在与承包户协商,逐步退出。

30

62

甘肃

白银市

靖远县城区吴家湾饮用水源地

县级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吴家湾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分布独石村和河靖村农民305户、1300人。

加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2019-12-31

自查

一是保护区内生活垃圾都已实现集中收集统一转运,村上都配备环卫人员和垃圾收集车辆,生活垃圾统一运往白银市垃圾发电厂发电。二是居民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后用于自家果园、花园的灌溉,粪便还田利用。

80

63

甘肃

白银市

靖远县城区吴家湾饮用水源地

县级

二级

其他问题

一是抗旱房处有少量的垃圾;二是饮用水水源地标识牌年久未修,标识牌模糊不清;三是水源地围栏部分损坏;四是界桩不明显;五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缺失或损坏;六是未及时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1.清理抗旱房处垃圾;2.对缺失、损坏的标识标志等进行维护修复;3.编制饮用水源环境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019-12-31

自查

2018年5月,对损坏的水源地标识牌、围栏、界桩、界标、警示标志等进行了修复,对缺失的界标、警示标志等重新进行了设置。2018年7月下旬,黄河靖远段上游下暴雨发洪水,同时刘家峡泄洪,导致黄河水位暴涨,新修复的水源地围栏被再次冲毁损坏,水源地保护区沿岸积存了大量的塑料等河道垃圾。目前已对沿岸的河道垃圾进行清理并及时转运。由于吴家湾水源地保护区河岸较低,隔离围栏修复后,易被暴雨洪水冲毁损坏,反复耗费建设资金。针对保护区隔离问题,我县在水源地设置了出入口进行管理,无关人员禁止出入,有效避免了人类活动对饮用水环境的影响。抗旱房处少量垃圾已清理转运至水源保护区外安全填埋处理;根据水源地实际情况,供水主管部门制定了环境应急演练方案,并开展了环境应急演练。

100

64

甘肃

白银市

靖远县城区吴家湾饮用水源地

县级

一级

其他问题

饮用水水源地标识牌年久未修,标识牌模糊不清;水源地围栏部分损坏。

对缺失、损坏的标识标志等进行维护修复。

2018-12-31

自查

2018年5月,供水主管部门对损坏的水源地标识牌、围栏、界桩、界标、警示标志等进行了修复,对缺失的界标、警示标志等重新进行了设置。2018年7月下旬,黄河靖远段上游下暴雨发洪水,同时刘家峡泄洪,导致黄河水位暴涨,新修复的水源地围栏被再次冲毁损坏,水源地保护区沿岸积存了大量的塑料等河道垃圾。目前已对沿岸的河道垃圾进行清理并及时转运。由于吴家湾水源地保护区河岸较低,隔离围栏修复后,易被暴雨洪水冲毁损坏,反复耗费建设资金。针对保护区隔离问题,我县在水源地设置了出入口进行管理,无关人员禁止出入,有效避免了人类活动对饮用水环境的影响。

100

65

甘肃

白银市

靖远县城区吴家湾饮用水源地

县级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6000亩农业种植用地。

加强管理,逐步优化种植结构,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禁止新增耕地。

2019-12-31

自查

一是制定了《靖远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二是印发了《吴家湾城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控制使用农药化肥公告》及《靖远县吴家湾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宣传材料》,加强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的宣传,倡导提高有机肥施用率,有效降低农业面源污染;三是与种植户签订《靖远县吴家湾水源地保护区控制使用农药化肥及禁止新增耕地协议》,严格遵守保护水源规定。

100

66

甘肃

白银市

会宁县鸡儿嘴水库(调蓄水池)水源地

县级

一级

生活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内有住户138户、564人,存在生活垃圾。

1.设置垃圾收集点,做到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2.积极争取资金,尽快启动该棚户片区房屋土地征收工作。

2019-12-31

自查

水源地周边配备了垃圾回收箱,安装了防护网。周边住户的生活垃圾由柴门镇政府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做到了水源地周边住户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集中处理,卫生整洁。

100

67

甘肃

白银市

会宁县鸡儿嘴水库(调蓄水池)水源地

县级

一级

其他问题

建筑设备未拆除,建筑垃圾堆积。

尽快拆除建筑设备,全面清理建筑垃圾并实施生态修复。

2019-12-31

自查

已拆除保护区内建筑设备,清理了建筑垃圾,园林局已完成了清理现场的绿化工作,正在申请销号。

100

68

甘肃

白银市

英武水库水源地

县级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有耕地300亩,未确权,属于水浇地。

加强管理,逐步优化种植结构,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禁止新增耕地。

2019-12-31

自查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政策宣传,与农户签订保护协议,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县环保局、英武水库管理所、供水工程指挥部、喜泉镇政府加强巡查,确保水源安全。并增加了警示牌、宣传牌等。

90

69

甘肃

白银市

英武水库水源地

县级

一级

农业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有耕地150亩,未确权,属于旱地。以上耕地在英武水库建设之前已存在。

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

2019-12-31

自查

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政策宣传,与农户签订保护协议,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县环保局、英武水库管理所、供水工程指挥部、喜泉镇政府加强巡查,确保水源安全。并增加了警示牌、宣传牌等。

90

70

甘肃

张掖市

第一水源地双树寺水库

县级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农耕地1500亩,耕地施用农药、化肥对水源地造成潜在威胁。

拟废弃原双树寺水源地,加快推进民乐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整划分工作。

2019-12-31

自查

于2014年完成一级水源保护区围栏架设12.2公里,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牌2块、警示牌3块、宣传牌2块。2017年,在通村道路一侧设置了波形防撞护栏670米,设置限高、限速、限制危货车辆标志各一套,有效防范了道路穿越环境风险问题。2018年8月8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同意撤销、划定和调整张掖市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甘政函〔2018〕113号),同意将双树寺水库水源地调整为民乐县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城区供水水源地调整为民乐县总寨地下水水源地(原第二水源地)

100

71

甘肃

张掖市

第一水源地双树寺水库

县级

一级

农业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内有农耕地约45亩,耕地施用农药、化肥对水源地造成潜在威胁。

拟废弃原双树寺水源地,加快推进民乐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整划分工作。

2019-12-31

自查

水源地已于2017年底停用。2018年8月8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同意撤销、划定和调整张掖市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甘政函〔2018〕113号),同意将双树寺水库水源地调整为民乐县城区应急备用水源,新建总寨地下水型水源地完全满足供水需求,该水源地不再供水。

100

72

甘肃

平凉市

灵台县城区水源地

县级

一级

农业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内存在耕地32亩。

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

2019-12-31

自查

制定印发了《灵台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灵台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源一策”整治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加强保护区内耕种活动管控,严格控制化肥农药使用,强化对涉及农户的宣传引导,已设立了警示标志和宣传牌,逐步增强农户保护水源地意识。11月23日,县上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召开现场办公会,对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环境问题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启动了耕地退出工作;截止12月20日,中台镇政府对县城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32亩耕地与农户签订了承租协议,已全部退出,对退出的耕地进行了旋耕整理。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100

73

甘肃

酒泉市

党河水库水源地

县级

二级

交通穿越

国道215线穿越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完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2019-12-31

自查

党河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已设置了警示标志。敦煌市水务局委托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敦煌市党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论证。根据新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敦煌市已委托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按照新的技术规范重新划分了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G215线只有4.3公里道路穿越二级保护区。在此基础上,酒泉市公路局委托有资质单位优化方案,省公路局于12月14日组织进行了专家评审,方案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待方案确定资金到位后,将尽快工程招投标。

30

74

甘肃

庆阳市

马岭东沟水源地

县级

一级

农业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内有耕地402亩。

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

2019-12-31

自查

农牧局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和农家肥,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化肥。国土资源局负责确保保护区内无新增农业种植和经济林,在政策范围内调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耕地类型,逐步退出耕地。林业局积极争取水源保护区内耕地退出指标,对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非基本农田先期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乡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保护饮用水源的自觉性,引导农民在水源保护区内耕地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配合完成耕地退出相关工作。

40

75

甘肃

庆阳市

马岭东沟水源地

县级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住户183户、798人。

加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2019-12-31

自查

保护区内农户居住分散,厕所均为旱厕,生活污水产生量小,泼洒自然蒸发;结合全域无垃圾行动,生活垃圾由乡镇收集处置;加强水源地保护宣传力度,加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60

76

甘肃

庆阳市

马岭东沟水源地

县级

一级

生活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内有住户49户、220人。

加强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制定保护区农户搬迁及耕地退出方案,尽快启动搬迁工作。

2019-12-31

自查

保护区内农户居住分散,厕所均为旱厕,生活污水产生量小,均泼洒蒸发,生活垃圾结合全域无垃圾行动,由乡镇收集处置;计划调整对水源地级别进行调整,随后按要求制定农户搬迁方案。目前,已委托甘肃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完成了调整前现场踏勘。

40

77

甘肃

庆阳市

马岭东沟水源地

县级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耕地1462.4亩。

加强管理,逐步优化种植结构,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禁止新增耕地。

2019-12-31

自查

加强管理,由农牧部门和乡镇负责引导农户优化种植结构,严格控制农药和化肥使用。

60

78

甘肃

庆阳市

马岭纸坊沟水源地

县级

一级

生活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内有住户110户、590人。

在调整取水口位置前,加强保护区内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

2019-12-31

自查

保护区内农户居住分散,厕所均为旱厕,生活污水产生量小,均泼洒蒸发,生活垃圾结合全域无垃圾行动,由乡镇收集处置;计划调整取水口,重新区划报批水源保护区范围,制定农户搬迁方案。目前,已委托甘肃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完成了调整前现场踏勘。

40

79

甘肃

庆阳市

马岭纸坊沟水源地

县级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住户193户、710人。

加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2019-12-31

自查

保护区内农户居住分散,厕所均为旱厕,生活污水产生量小,均泼洒蒸发,生活垃圾结合全域无垃圾行动,由乡镇收集处置。加强水源地保护宣传力度,加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60

80

甘肃

庆阳市

马岭纸坊沟水源地

县级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耕地3000亩。

加强管理,逐步优化种植结构,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禁止新增耕地。

2019-12-31

自查

加强管理,由农牧部门和乡镇负责引导农户优化种植结构,严格控制农药和化肥使用。

60

81

甘肃

庆阳市

马岭纸坊沟水源地

县级

一级

农业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内有耕地700亩。

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

2019-12-31

自查

农牧局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和农家肥,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化肥。国土资源局负责确保保护区内无新增农业种植和经济林,在政策范围内调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耕地类型,逐步退出耕地。林业局积极争取水源保护区内耕地退出指标,对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非基本农田先期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乡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保护饮用水源的自觉性,引导农民在水源保护区内耕地合理使用化肥和农药,配合完成耕地退出相关工作。

40

82

甘肃

庆阳市

柔远东沟水源地

县级

一级

农业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内存在耕地132.38亩。

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

2019-12-31

自查

制定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耕地退出方案,与农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由柔远镇按照有关标准对保护区内的耕地进行流转,县环保局负责完成流转土地生态恢复。

30

83

甘肃

庆阳市

柔远东沟水源地

县级

二级

其他问题

二级保护区内存在油田站库1个,井场25个,共有油水井74口,目前油水井全部封堵,正在开展生态恢复。

拆除井场及站库设施,按规范收集处置废弃物。全面实施治理修复工作。

2018-08-31

自查

督促长庆油田公司第二采油厂、第十采油厂对柔远东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油水井进行了安全封堵,搬离了全部油田生产设施。同时,对已封堵退出的井场、站库全部进行了生态恢复。

100

84

甘肃

庆阳市

柔远东沟水源地

县级

一级

交通穿越

县道018线有1.1公里穿越水源地一级保护区。

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完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2019-12-31

自查

华池县制定了《华池县饮用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华政发〔2017〕42号)《柔东公路穿越柔远东沟水源保护区问题整改方案》,委托陕西中霖集团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由甘肃桦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在柔远东沟水源保护区内实施了钢波形防护栏7036米,钢筋混凝土防撞墙123米,导流槽361米,90立方米应急池4个,砼边沟30米等防护工程,增设了标志牌4块,凸面镜2块,固定监控抓拍卡口设备2套,道路穿越环境隐患得到有效防控。

100

85

甘肃

庆阳市

柔远东沟水源地

县级

一级

生活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内有住户32户、132人。

加强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制定保护区农户搬迁及耕地退出方案,尽快启动搬迁工作。

2019-12-31

自查

华池县环保局制定了《华池县两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方案》,于2018年5月23日通过县政府十八届第13次常务会议审定,由柔远镇具体负责,按照方案要求于2019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同时,为确保农户搬迁前水源地环境安全,县环保局向一级保护区内农户发放垃圾临时收集桶32个,污水临时收集罐32个,配备垃圾及污水收集车各1辆,并招聘专职保洁员定期对保护区内农户产生的垃圾及污水进行清运。

30

86

甘肃

庆阳市

鸭儿洼水源地

县级

一级

生活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内有住户45户、168人。

加强生活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制定保护区农户搬迁及耕地退出方案,尽快启动搬迁工作。

2019-12-31

自查

一是华池县环保局制定了《华池县两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方案》,并于2018年5月23日通过政府十八届第13次常务会议审定印发实施。同时,为确保农户搬迁前水源环境安全,县环保局向一级保护区内的农户发放垃圾临时收集桶45个,污水临时收集罐45个,配备垃圾及污水收集车各1辆,并招聘专职保洁员定期对保护区内农户产生的垃圾及污水进行清运。二是保护区45户农户集中安置工程目前已开工建设。

30

87

甘肃

庆阳市

鸭儿洼水源地

县级

二级

其他问题

级保护区内存在井场23个,共有油水井63口,目前油水井全部封堵,正在开展生态恢复。

拆除井场及站库设施,按规范收集处置废弃物。全面实施治理修复工作。

2018-08-31

自查

督促长庆油田公司第二采油厂、第十采油厂对鸭儿洼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油水井进行了安全封堵,同时,对已封堵退出的井场全部进行了生态恢复。

100

88

甘肃

庆阳市

鸭儿洼水源地

县级

一级

农业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内有耕地1323.23亩。

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

2019-12-31

自查

制定了保护区耕地退出方案,与所有农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柔远镇、悦乐镇已按照有关标准对保护区内的耕地进行了流转,县环保局计划在流转回的土地内栽植油松,完成生态恢复。

100

89

甘肃

庆阳市

新村水库

县级

一级

生活面源污染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新村自然村居民46户、184人。

加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2019-12-31

自查

16户71人的安置房已开工建设。

50

90

甘肃

庆阳市

新村水库

县级

二级

其他问题

二级保护区内有大山门林场职工生活区。

大山门林场现已建成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沉淀发酵后,用于堆肥还田,生活垃圾拉运至固城乡垃圾填埋场处理。

2019-12-31

自查

大山门林场已建成雨水集水池及办公楼化粪池,将收集的雨水用于苗林地浇地,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沉淀后,间隔15天的发酵时间,用于堆肥还田,生活垃圾拉运至固城乡垃圾填埋场处理。

100

91

甘肃

庆阳市

新村水库

县级

一级

农业面源污染

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有350亩耕地种植农作物。

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

2019-12-31

自查

正在开展土地确权、耕地退出宣传、动员工作。

50

92

甘肃

庆阳市

新村水库

县级

二级

其他问题

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存在鱼塘23个,目前已关停13个,剩余10个。

关停现有鱼塘。

2019-12-31

自查

鱼塘23个,目前已关停17个,下剩6个

80

93

甘肃

定西市

锦屏水库

县级

二级

交通穿越

国道310线穿越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完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2019-12-31

自查

已建立了应急预案,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310国道设置2块“你已进入饮用水资源保护区、请谨慎驾驶、减速慢行”字样的警示标牌。

100

94

甘肃

定西市

锦屏水库

县级

二级

交通穿越

宝兰客运铁路专线穿越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完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2019-12-31

自查

铁路宝兰客运专线在穿越水源地路段减速,已对水源地路段用护栏进行了全封闭。

100

95

甘肃

定西市

锦屏水库

县级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耕地约12037亩。

加强管理,逐步优化种植结构,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禁止新增耕地。

2019-12-31

自查

县农牧部门对土壤进行了检测,依据检测结果测土配方。

100

96

甘肃

定西市

锦屏水库

县级

二级

其他问题

二级保护区内建有330KV变电站1座。

变电站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开展无害化处理。

2019-12-31

自查

变电站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并堆放至马营镇建设的生活垃圾堆放点,马营镇结合每周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对堆放点垃圾进行及时清运。该站2名工作人员对产生的生活污水拉运至田地施肥利用。

100

97

甘肃

定西市

锦屏水库

县级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存在马营镇锦屏、陈坡、白庄村3个村共居住845户4021人。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杜绝排入库区。

2019-12-31

自查

马营镇会同县水务部门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建设垃圾堆放收集点,结合每周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对堆放点垃圾进行及时清运,并设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标识、警示牌、界碑、宣传牌。

100

98

甘肃

定西市

峡口水库

县级

二级

交通穿越

国道316线有1.7公里道路穿越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完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2019-12-31

自查

渭河流域综合治理及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已基本完成,峡口水库水源保护区监控设施已安装到位,S227线(原G316线)穿越水源地路段共建设导流渠4.3公里,事故应急池2个。

100

99

甘肃

定西市

岷县秦许乡马烨仓饮用水源地

县级

二级

其他问题

二级保护区内有群众零星放牧现象。

加大巡查力度,杜绝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零星放牧。

2019-12-31

自查

已联合乡政府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宣传、杜绝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放牧现象。

100

100

甘肃

定西市

岷县秦许乡马烨仓饮用水源地

县级

一级

其他问题

保护区周边标识牌和界桩有损坏现象,没有及时进行更换及维修。

及时更换和维修水源地周边警示牌及界桩。

2018-12-31

自查

更换和维修水源地周边警示牌及界桩。

100

101

甘肃

陇南市

宕昌县缸沟水源地

县级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退耕还林地约165亩。

加强管理,逐步优化种植结构,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禁止新增耕地。

2019-12-31

自查

经与林业部门衔接,将对部分耕地纳退耕还林。

70

102

甘肃

陇南市

宕昌县缸沟水源地

县级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住户17户、70人。

保护区内城镇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引到保护区外处理排放。城镇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

2019-12-31

自查

  1、对17户住户进行了环保知识宣传,要求科学使用或者不用化肥农药。2、经与发改、住建等相关部门衔接,申报项目修建污水收集管网。计划修建标准化垃圾堆放点一处。目前,所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转运至县垃圾填埋场。

60

103

甘肃

陇南市

明湖水源

县级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耕地约110亩。

加强管理,逐步优化种植结构,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禁止新增耕地。

2019-12-31

自查

拟取消,目前正在收集资料。

60

104

甘肃

陇南市

明湖水源

县级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住户150户、630人。

保护区内城镇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引到保护区外处理排放。城镇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

2019-12-31

自查

 拟取消,目前正在收集资料。

60

105

甘肃

陇南市

油房沟水源

县级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耕地约35亩。

加强管理,逐步优化种植结构,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禁止新增耕地。

2019-12-31

自查

拟取消,目前正在收集资料。

60

106

甘肃

陇南市

大竹河水源地

县级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耕地约45亩。

加强管理,逐步优化种植结构,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禁止新增耕地。

2019-12-31

自查

经与林业部门衔接,将对部分耕地纳退耕还林。

60

107

甘肃

陇南市

康县城区水源(孙家院、安家坝一级水源)

县级

一级

生活面源污染

1.一级保护区内的孙家院有住户186户620人,1家农家乐。安家坝有住户63户280人;2.一级保护区内有康县检察院技侦用房、康县司法局办公楼、康县民兵武器装备仓库。

保护区内城镇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引到保护区外处理排放。城镇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

2019-12-31

自查

2018年8月24日,省政府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康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甘政函[2018]123号)对康县城区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进行了调整,原孙家院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的生活面源污染问题随之解决,办公用房已位于保护区之外。安家坝污水收集处理工程资金已落实,目前已开工建设,且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统一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我们将进一步核实调整后的水源地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90

108

甘肃

陇南市

康县城区水源(孙家院、安家坝一级水源)

县级

二级

工业企业

二级保护区内存在康县天一混凝土搅拌站。

拟废弃原孙家院水源地,加快推进安家坝水源地调整划分工作,在完成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前,现有企业不得生产。调整后如仍在水源保护区内,必须限期拆除。

2019-12-31

自查

康县环境保护局已下发《关于责令康县平安驾校、康县蓝天混凝土搅拌站搬出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康环发﹝2018﹞113号),正在办理搬迁用地手续。

50

109

甘肃

陇南市

康县城区水源(孙家院、安家坝一级水源)

县级

二级

交通穿越

县道494线穿越二级保护区。

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完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2019-12-31

自查

已召开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针对问题清单,以县委办、政府办文件印发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制定具体措施逐步落实。已编制完成了《康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实施方案》,目前,完成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14米、截污渠410米、防护隔离网2000米,交通警示牌、宣传牌正在安装。

90

110

甘肃

陇南市

康县城区水源(孙家院、安家坝一级水源)

县级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1、二级保护区内的孙家院有住户54户、186人,安家坝有住户211户、789人;
2、二级保护区内存在康县殡仪馆,康县康安驾校练车场,康县平安驾校练车场,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碾坝镇崔家湾村小学教学楼。"

加快推进调整水源地的建设和划分工作,在完成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前,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转运、处置,新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管网。

2019-12-31

自查

2018年8月24日,省政府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康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甘政函[2018]123号)对康县城区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进行了调整,原孙家院水源地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的康县殡仪馆、康县康安驾校练车场、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现处于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外,且生活面源污染问题亦不存在。针对康县平安驾校练车场位于二级保护区的问题,康县环境保护局已下发《关于责令康县平安驾校、康县蓝天混凝土搅拌站搬出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康环发﹝2018﹞113号),正在办理搬迁用地手续。

80

111

甘肃

陇南市

康县城区水源(孙家院、安家坝一级水源)

县级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的孙家院有耕地约130亩,安家坝有耕地约960亩。

加强管理,逐步优化种植结构,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禁止新增耕地。

2019-12-31

自查

2018年8月24日,省政府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康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甘政函[2018]123号)对康县城区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进行了调整,原孙家院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存在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随之解决。针对安家坝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碾坝镇和农牧部门对农户进行了培训,要求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并逐步退出。

80

112

甘肃

陇南市

康县城区水源(孙家院、安家坝一级水源)

县级

一级

工业企业

一级保护区内的孙家院水源地存在2家机砖厂,目前未生产。

拟废弃原孙家院水源地,加快推进安家坝水源地调整划分工作,在完成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前,现有企业不得生产。

2019-12-31

自查

 2018年8月24日省政府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康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甘政函[2018]123号)对康县城区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进行了调整,两家机砖厂已位于保护区之外。

100

113

甘肃

陇南市

康县城区水源(孙家院、安家坝一级水源)

县级

一级

交通穿越

县道494线穿越一级保护区。

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完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2019-12-31

自查

 2018年8月24日,省政府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康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甘政函[2018]123号)对康县城区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进行了调整,县道494线目前未穿越一级保护区。

100

114

甘肃

陇南市

康县城区水源(孙家院、安家坝一级水源)

县级

一级

农业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内的孙家院有耕地约63亩;安家坝有耕地约400亩。

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

2019-12-31

自查

 2018年8月24日,省政府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康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甘政函[2018]123号)对康县城区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进行了调整,原孙家院水源地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已不存在。针对安家坝水源保护区内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碾坝镇和农牧部门对农户进行了培训,要求合理使用化肥、农药。

90

115

甘肃

陇南市

西和县黄江水库

县级

一级

生活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内有黄江村、草坪村、李宋村三个村的住户841户、3364人,居住用房7630间,辅助用房2080间,宅基地面积333.4亩,居民生活排水渠约20米,排向河道。

保护区内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引到保护区外处理排放,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

2019-12-31

自查

 经市级现场督查,黄江水库一级保护区无居民居住,无生活面源污染。该问题实际为二级保护区问题,系第一次填报失误。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核实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的环境问题,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80

116

甘肃

陇南市

西和县黄江水库

县级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李宋村、蔺集村、铁鼓村三个村的住户884户、4439人,居住用房10286间,辅助用房358间,宅基地面积373.7亩;存在旅游餐饮(1家农家乐)。

保护区内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引到保护区外处理排放,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

2019-12-31

自查

为切实解决黄江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生活面源污染问题,消除环境隐患,保障城区供水安全,县环保局委托四川致远博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西和县何坝镇黄江村及草坪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和县何坝镇黄江村及草坪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500米,其中DN400mm1000米,DN300mm500米;2.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一座;3.污水检查井52座。该项目总投资606.73万元。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水务局、何坝镇政府联合对黄江水库水源保护区内生活垃圾统一进行集中清理清运。

60

117

甘肃

陇南市

西和县黄江水库

县级

二级

农业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存在小规模养殖场2家(未养殖)、鱼池2户(占地面积分别为6亩、3亩)。

加强管理,逐步优化种植结构,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禁止新增耕地。

2019-12-31

自查

县政府先后制定印发了《西和县黄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工程方案》(西政办发〔2017〕191号)、《西和县黄江水库水源保护管理办法》(西政办发〔2018〕16号),明确了综合整治的措施,部门和乡镇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由何坝镇政府加强水源保护区的管理,逐步优化种植结构,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禁止新增耕地。

60

118

甘肃

陇南市

峡门水源

县级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农田、民宅以及少量生活污水。

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面源污染。加强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

2019-12-31

自查

已编制完成了水源地调整划分技术报告,县政府以《徽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调整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报告》(徽政发〔2018〕28)向市政府申请,拟调整峡门水源地。

70

119

甘肃

陇南市

唐家庄水源地

县级

二级

交通穿越

国道316线穿越二级保护区。

拟废弃唐家庄水源地,重新在永宁镇福驮新建水源地,加快推进新水源地的建设和划分工作,在完成新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前,加强监管。

2019-12-31

自查

  1.2017年10月10日唐家庄水源地停用;2.2018年8月3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取消唐家庄水源地;3.县政府以《徽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调整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报告》(徽政发〔2018〕28)向市政府申请,拟取消唐庄水源地。

70

120

甘肃

陇南市

唐家庄水源地

县级

一级

交通穿越

国道316线和滨河西路穿越一级保护区。

拟废弃唐家庄水源地,加快推进新水源地的建设和划分工作,在完成新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前,加强监管。

2019-12-31

自查

 1.2017年10月10日唐家庄水源地停用;2.2018年8月3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取消唐家庄水源地;3.县政府以《徽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调整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报告》(徽政发〔2018〕28)向市政府申请,拟取消唐庄水源地。

70

121

甘肃

陇南市

唐家庄水源地

县级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住宅小区和徽县实验小学,生活污水进入城市管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转到城区垃圾填埋场。

保护区内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引到保护区外处理排放,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

2019-12-31

自查

 1.2017年10月10日唐家庄水源地停用;2.2018年8月3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取消唐家庄水源地。

70

122

甘肃

陇南市

唐家庄水源地

县级

二级

旅游餐饮

二级保护区内有1家餐饮企业。

保护区内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引到保护区外处理排放,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

2019-12-31

自查

 1.2017年10月10日唐家庄水源地停用;2.2018年8月3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取消唐家庄水源地;3.县政府以《徽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调整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报告》(徽政发〔2018〕28)向市政府申请,拟取消唐庄水源地。

70

123

甘肃

陇南市

唐家庄水源地

县级

一级

生活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内有住宅小区、徽县中医院和加油站,生活污水进入城市管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转到城区垃圾填埋场。

保护区内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引到保护区外处理排放,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

2019-12-31

自查

         1.2017年10月10日唐家庄水源地停用;2.2018年8月3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取消唐家庄水源地;3.县政府以《徽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调整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报告》(徽政发〔2018〕28)向市政府申请,拟取消唐庄水源地。

70

124

甘肃

陇南市

唐家庄水源地

县级

一级

旅游餐饮

一级保护区内有4家餐饮业。

保护区内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引到保护区外处理排放,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

2019-12-31

自查

1.2017年10月10日唐家庄水源地停用;2.2018年8月3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取消唐家庄水源地。

70

125

甘肃

陇南市

唐家庄水源地

县级

一级

生活面源污染

一级保护区内有农田、民宅以及少量生活污水。

保护区内生活污水收集后引到保护区外处理排放,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

2019-12-31

自查

   1.2017年10月10日唐家庄水源地停用;2.2018年8月3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取消唐家庄水源地。

70

126

甘肃

陇南市

两当河水源

县级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居民66户、259人。

加快推进新水源地的建设和划分工作,在完成水源保护区范围调整前,保护区内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引到保护区外处理排放,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在保护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置。

2019-12-31

自查

两当县城区饮用水水源地于2012年10月份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陇南市城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批复》(甘政函〔2012〕156号)批复。通过实施的新潮村农村连片整治项目,建设有:1、垃圾处理工程。3吨压缩式垃圾车1辆,垃圾收集斗20座,分类式垃圾箱25个,人力手推车18辆。2、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源地标志牌5面,饮用水源地防护网780米。3、宣传公示牌1座,宣传栏1面。实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且无害化处置。二级保护区内共计66户259人,每天的污水排放量总量较小,通过修建的100米排水渠集中收集,用于道路绿化,水源地周边环境得到改善。后续整改工作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论证制订水源问题治理方案。2018年7月5日至7月19日,住建局在一二级保护区安装界标3套、道路警示牌3套、常规警示牌4个、界桩50个、隔离栅30米、隔离杆20根、维修20处,一级保护区沿路垃圾已完成清运。

80

127

甘肃

临夏回族自治州

临夏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县级

二级

生活面源污染

二级保护区内有生活垃圾和农业面源污染。

加强垃圾收集清运,动员群众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

2019-12-31

自查

取水口右侧耕地边开挖了排洪沟,雨水引入排洪沟,耕地与构筑了拦水坝,耕地的雨水无法进入口,二级保护区农路边修建排水渠、防撞柱、防渗池,已完成整改任务,项目通过验收。

100

128

甘肃

临夏回族自治州

刘家峡水库水源

县级

一级

码头

一级保护区内有刘家峡大坝修建时建设的船舶码头1处。

拟新建水源地,目前新建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整划分报告已经上报省政府等待批复,批准后废弃旧的水源地。

2019-12-31

自查

新建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整划分报告已经上报省政府等待批复,批准后废弃旧的水源地。

0

129

甘肃

临夏回族自治州

刘家峡水库水源

县级

二级

交通穿越

国道213线穿越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约800米。

计划调整取水口,重新划定水源保护区。

2019-12-31

自查

一级保护区开展隔离围栏保护措施建设,已完成项目建设工程的100%任务。

100

130

甘肃

临夏回族自治州

尕西塬水源地保护区

县级

二级

交通穿越

折达公路刘家峡大桥穿越二级保护区。

按照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技术要求,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完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2019-12-31

自查

尕西塬水源地折达公路刘家峡大桥两侧增设了危化品分离池1座,安装了应急水泵2台,已完成了工程施工。

100